根据省科协《关于评选江苏省创新争先奖的预备通知》(详见附件),学会现组织开展“江苏省创新争先奖”候选对象推荐工作,相关通知要求摘要如下。
经省委批准,“江苏省创新争先奖”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科协、科技厅、国资委将共同设立,表彰奖励在创新争先行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科技工作者和集体。
一、表彰范围
(一)先进个人100名,奖励一线在职、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,颁发江苏省创新争先奖状,对其中20名做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颁发江苏省创新争先奖章。
(二)先进集体10个,奖励科技工作者团队,颁发江苏省创新争先奖牌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思想政治坚定,热爱祖国,作风廉洁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学风,恪守科学道德。
(二)科技工作者或团队应于近5年内(2012年1月1日以后)在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、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方面、转化创业方面、科普及社会服务方面取得突出成绩:
上述工作应当主要在省内完成。
(三)获奖科技工作者应为中国籍;团队成员70%以上应为中国籍,其中团队负责人必须为中国籍。
三、推荐渠道与名额
省级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、促进会),设区市科协为推荐渠道。高校通过所在地设区市科协或省级学会推荐;省属国有企业通过省国资委推荐,其它企业通过所在地的设区市科协推荐。所有个人和团队均应通过上述推荐渠道产生,不接受个人和集体直接申报。
各省级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、促进会)可推荐奖状候选人1名,奖牌候选团队1个;各设区市科协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科技局(科委)、国资委可推荐本地区奖状候选人3名、奖牌候选团队1个;省国资委可推荐奖状候选人5名,奖牌候选团队2个。
推荐对象材料包括:(1)《江苏省创新争先奖推荐书》纸制板一式12份,其中原件2份,复印件10份;(2)附件材料1套并装订成册,其中候选人根据《江苏省创新争先奖推荐书》“重要成果列表”栏提交相应证明材料,候选团队提交“主要成绩和贡献”栏涉及内容相关证明材料。(详见附件)
根据通知要求,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于2017年5月10日前向学会秘书处提交有关材料,谢谢!
联系方式
联系人:洪竹君,025-86882172; 谭 蕾, 025-86882083
地址: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73号地理楼
江苏省地理学会
秘书处
2017年5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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